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申報初定職稱資格辦理程序與規定
日期:2017-03-17 16:45:01 作者:大中專院校畢業生申報初定職稱資格辦理程序與規定-江蘇海宏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一、初定規定
(一)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,大中專生畢業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,達到規定的年限要求,經考核合格,可初定相應職稱資格。
(二)凡國家和省明確不進行初定職稱資格的系列(專業),按照國家和省規定執行。
(三)已實行執業準入控制的行業,須取得本行業準入(從業)資格后,才能初定相應職稱資格。
二、初定條件
(一)取得中專學歷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,可初定員級職稱資格。
(二)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,可初定助理級職稱資格。
(三)取得大學本科學歷(學士學位)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,可初定助理級職稱資格。
(四)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(碩士學位)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,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。
(五)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(博士學位)后,從事本專業工作,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。
三、初定程序
(一)個人申請。
1.申報人須登錄南通職稱管理系統(域名:WWW.0513ZC.COM),按要求填寫《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》,完成網上申報。
2.申報人持《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》(打印一式兩份)、本人身份證、學歷(含學位)證書原件和復印件、必要的業績、成果佐證資料等,向單位提出申請。
(二)單位審核。
單位對申報人的德、能、勤、績進行考核測評,并簽署意見。
(三)初定審批。
1.初級申報材料報縣(市)區職稱辦或市業務主管部門審批。
2.中級申報材料經市業務主管部門或縣(市)區職稱辦審核簽署意見后,報市職稱辦審批。
(四)后續管理。審批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做好公示、發文、核發資格證書、材料退還、歸檔等后續管理工作。